中学部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学生的请假制度如下: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因病、因事(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事假,班主任批假前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说明原由。

3、考试、重大集体活动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二)请假程序

1、在校期间学生无论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班主任签字。

2、经班主任批准后到生活部报批、登记,最后由政教处审批、登记。

3、学生持假条经门岗认证后,方可离校。

4、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天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年级主任审批。

3、如无特殊情况课任老师无权批假。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突发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其它规定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及相关部门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作者:佚名 编辑:lhz)